离婚时生育津贴如何分割

离婚时生育津贴如何分割

法律分析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离婚时生育津贴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离婚时,双方应当协商分割该财产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其中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。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进行财产的分割。

根据法律规定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、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、知识产权的收益、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此外,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,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,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,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。

除了共同财产以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规定,一方拥有的婚前财产、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总之,离婚时生育津贴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双方应当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进行分割,协商不成的情况下,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。